6.1 采购管理
6.1.1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制定《设备材料进场总计划》(物资附录6-7),经项目经理审批,上报各单位物资部门。
6.1.2 设备材料需用计划
项目经理部依据经批准的施工预算和项目进度计划及顾客的具体要求编制《设备材料需用计划》(物资附录6-1),经各单位商务部门审核后,由物资采购部门实施采购,并按照计划要求监控设备材料进场。
6.1.3 采购合同、发票 复印件
项目经理部留存货物买卖合同和发票的复印件,项目经理部要按合同中明确的相关要求对进场设备材料进行检验、接收,并核对发票的内容。要求物资供货方须与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供货方一致,发票由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供货方按合同金额等内容开具 。
6.2 使用管理
6.2.1 到货记录(供货方的送货单) :设备材料进场时,供货方须提供送货单。送货单上标明货物的名称、品牌、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进场设备材料与采购合同保持一致,做到账实相符。且供货方(名称)须与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供货方一致。项目部对进场物资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保存供货方供货单。
6.2.2 设备材料进场检验:项目经理部须组织对进场的设备材料(含甲供、分包供)进行检验、试验、复试,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填写检验记录并各方会签,并分类保存好产品合格证、说明书、检验试验报告等原始资料。
6.2.3 设备材料发放:设备材料发放时,工长应开具领料单(物资附录6-2),项目经理部材料员见单发料,领用单位核对物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6.2.4 设备材料《出入库台账》(物资附录6-3):每发生材料设备进出库,项目材料员均应核对单据、数量,并及时登账,保证账物相符。
6.2.5 顾客提供的设备材料管理:顾客提供的设备材料到货时,项目经理部材料员应汇同供货方、及相关方对进场物资进行检验,做好交接记录《顾客提供产品登记台账》(物资附录6-4)。出库应执行领料单制度。
6.2.6 化学危险品管理
6.2.6.1 采购化学危险品时,向供货方索取产品技术、性能、搬运、保管、使用、紧急情况的处理、包装容器的回收处置等资料,并与供货方或回收单位签订《化学危险品废弃包装物回收协议》(详见范本)。材料发放时,上述资料同时移交给使用单位,并要求使用单位逐级传达使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2.6.2 化学危险品发放及废弃包装物回收:项目经理部对使用后的化学危险品废弃物和包装应妥善存放,退回供货方或回收单位,并做好《化学危险品发放及废弃包装物回收记录》(物资附录6-5)。
6.2.7 进场物资存放
6.2.7.1 现场物资按照项目策划中平面布置图标明的位置分类别、规格整齐码放。储存场地平整坚实,对不能日晒、雨淋和对温、湿度要求较高的物资设置防护措施。
6.2.7.2 物资仓库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包括消防器具、防盗设施等。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的仓库,执行专人、专库管理,并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隔离设施。
6.2.7.3 易产生粉尘的材料应入库存放或露天严密包裹。
6.2.7.4 钢材料场要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场地平整无杂草、杂物,码放垫底不低于0.25米,高度不宜超过1.5米,分品种规格码放,不得混放。
6.2.7.5 现场应有必要的防雨、防晒、防冻、放火、防爆等措施,易燃易爆或有毒品要及时入库,油料仓库必须有防止泄露和污染措施,并设明显标志。
6.2.8 物料标识牌(参见《施工现场视觉形象识别规定》):进场设备材料存放,必须分类标识。 在标识牌上明确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使用部位、检验状态等信息。
6.2.9 洽商变更剩余物资处置
6.2.9.1 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对剩余、废旧物资及时进行清点、整理,并将结果上报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项目对剩余物资进行处置。
6.2.9.2 确定出卖的剩余、废旧物资,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价格。
6.2.9.3 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建立剩余物资处置台账(物资附录6-6)。